原|2024-01-21 14:10:58|浏览:35
犯罪学中的漏斗效应(funnel effect)是指犯罪事件在不同阶段的筛选和减少过程,类似于漏斗形状的缩减。该概念描述了从犯罪起源到犯罪事件最终被识别并受到法律制裁的过程。
漏斗效应中的不同阶段包括:
1. 未报告犯罪:许多犯罪事件并未被受害者或目击者报告给警方,可能是因为受害者不信任法律机构,担心报复或其他原因。
2. 未确认犯罪:即使犯罪事件被报告给警方,也会有一部分报告无法得到确认,因为缺乏足够的证人或物证,或者警方资源有限,无法对所有报告的犯罪进行调查。
3. 未起诉犯罪:即使犯罪事件得到确认,也可能由于证据不足或其他法律限制,无法对所有犯罪嫌疑人提起起诉。
4. 未定罪犯罪:即使有嫌疑人被起诉,也可能由于证据不足、审判程序中的问题或被告的辩护等原因,无法达到足够的证明嫌疑人有罪的标准。
5. 未入狱犯罪:即使嫌疑人被定罪,也可能由于判决结果为缓刑、宽大刑罚或其他原因,而不需要入狱服刑。
以上的每个阶段都可以导致犯罪个案的减少,使得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犯罪个案数量相对较少。这种漏斗效应意味着以实际犯罪事件数量作为犯罪率衡量的结果可能低于实际犯罪发生的规模。研究漏斗效应可以帮助了解犯罪过程中的阶段性筛选和制约,以及制定有效的犯罪预防和打击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