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07-10 01:26:11|浏览:81
一、评选范围
全省中小学、中等师范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现任专职教师(含教研员和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10%;学校管理人员兼课每周不少于4节)。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师德,注重教书育人。
(二)到2003年9月具有实际任课5年以上(含5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学历达标(已评为高级教师职务的,按学历达标对待)。职业技术学校中技能性强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已取得高级技术等级的,学历要求适当放宽。
( 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地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正确贯彻各项教学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成绩突出。
三、名额分配
此次评选活动将评出500名省级教学能手,其中小学140名,初中120名,高中105名,中等师范学校23名,职业技术学校62名,幼儿园40名,特殊教育学校10名。评选为差额评选,各市(大企业、下同)推荐的候选人名额共计836人。省直单位、高等院校、驻军、中央驻鲁单位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参加所在市的评选。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参加所在市评选,省直普通中专单独组织评选。
四、评选办法
(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即省级教学能手必须通过学校、乡(镇)、县(市、区)、市、省逐级评选产生,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的方式。各级推荐的人选,均应在当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县(市、区)也可评选市、县级教学能手,具体办法自行确定。
(二)评选要坚持考核平时的德能勤绩与直接听课评选相结合、汇报教学教研成绩与考察教学基本功相结合、听取个人汇报与调查了解相结合的原则。评分办法:现场听课评分占50%,平时的德、能、勤、绩考核评分占50%。
(三)在市评选的基础上,通过审查事迹材料、听课、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评选,最后由我厅审查批准。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达不到学科规定名额的,可以少评。
报我厅参评的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认真填报《山东省教学能手申报表》,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参评时应将证书原件交评审组,以便查验。
(四)近两年评选过市级教学能手的市,此次可不再重新评选,但要根据本次评选活动的要求和条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评选产生报送参加省级教学能手评选的候选人。
五、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省级教学能手,由我厅授予“山东省教学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参加省级评选的候选人,未能入选的,作为参加1次省级公开课对待,发给证书。
1998年3月9日,国家教委同意将以上三校合并,组建德州高等专科学校,同年3月25日在德州师专学校门口举行了德州高等专科学校揭牌仪式,德州高等专科学校正式成立。
是的
德州市教科院是属于教育局的直属机构。作为行政机构,教育局负责管理教育方面的一系列行政事务,而教科院则主要负责相关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