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07-29 01:43:30|浏览:63
母婴护理育儿嫂协议书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乙方(育儿嫂):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产褥期护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新生儿母亲护理(指导母乳喂养,做好乳房护理、膳食月子餐的调配, 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疏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新生儿护理(人工和混合喂养、洗澡、抚触、洗换尿布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及产妇和婴儿居住的环境卫生)。
第二条 乙方遵守协议,做好个人的清洁卫生,做到守时守信,尽心尽责的为客户服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 天,一个月有 天假。(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共计 天。(2)、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特殊,需24小时不间断性对母婴进行护理,为了乙方健康,甲方应安排乙方合理的休息时间,保证乙方的全天食宿条件和足够的睡眠时间。配合月嫂做好工作和提供协助。
第四条 服务费用:(1)、乙方下单前甲方依时支付服务费 元(大写 )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现预收甲方定金 元,届时在乙方服务费中减除。中途如无故辞退月嫂需付全月工资。
第五条 月嫂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权利,(法定假期,如: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一天,国庆、春节各三天),若甲方不给乙方放假,需按国家规定支付三倍工资,若甲方给乙方放假,加班费可免,若甲方既不给乙方放假又不支付加班费,则应减少月嫂工作日。
第六条甲方不得随意扣除乙方酬金,不得随意更改和增加服务项目,必须乙方同意,需要延时服务的提前预约,提前补交服务费用。( 遇不足5斤和不满37周出生属于早产另增工资30%,遇多胞胎另增工资50%,特殊婴儿另增工资30%。 )工作中,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或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第七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不能为甲方服务,可按天结账,余款退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家庭成员中如有传染病的,应提前告诉乙方,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若由于甲方没有告诉乙方而致使乙方染病的,乙方患病期间所有医药及护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经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所付订金不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