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10-21 16:15:58|浏览:71
无论对警犬、猎犬或玩赏用犬,它们的训练科目都很多,为使训练犬都能根据主人的口令、手势顺利地做出动作,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必须正确掌握训练要领,使犬迅速养成良好、稳定的条件反射。
(一)诱导
诱导就是在训练中利用食物、物品、自身行为以及其他因素,诱导犬做出某些动作,借以建立条件反射的一种手段。此法带有引导性,能引起犬的食欲兴奋,尤其是犬爱吃的食物,犬就比较容易兴奋,使犬积极参加训练,能较快地学会动作。由于这种刺激是主动的,犬做出的动作就自然活泼,愿意执行,特别是使用科目的训练效果较好。但其缺点是,不能保证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按要求顺利准确地做出动作,尤其在方法使用不当时,如奖食过分等。因此,使用这一训练要领时,要注意以下3点:
第一,使用诱导要掌握好时机,应与一定强度的强迫手段相结合,这样既可保证训练的顺利进行,又可保持犬的兴奋性。防止以诱导代替口令和手势的做法。
第二,要防止因诱导而产生不良联系,如有的犬只衔动的而不衔静的物品,就是由于训练中不注意而造成的。
第三,要根据犬的神经类型、特点适当运用,对于沉着、安静、不太兴奋的犬可多用,而兴奋、灵活的犬宜少用。
(二)强迫
强迫是使用机械刺激和威胁音调的口令,迫使犬准确地做出动作。强迫的方法主要用于每一个训练科目的初期,即为了加强形成条件反射,在初期使用,或在外界诱因的影响下,预定科目进行不下去时使用。但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运用强迫时,要注意及时、适度,口令和相应强度的机械刺激相结合,与奖励相结合。过度的强迫易引起犬的抑制和影响对人的依恋性。当犬做出正确动作后,为缓和犬的神经状态和巩固条件反射,要给予充分的奖励(给食物或抚摸等),使犬懂得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第二,要因犬而异,因科目而异,慎重使用,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三)禁止
这是为了制止犬的不良行为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它是用威胁音调发出"非"的口令,同时与强有力的机械剌激相结合使用。如犬追扑家畜、家禽,随地捡食或乱咬人时,就应发出"非"的口令,同时结合使用强有力的机械刺激加以制止。使用禁止口令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制止犬的不良行为时,主人的态度必须严肃,制止一定要及时,最有效的时机是当犬有不良行为表现时立即制止。态度严肃,决不是打骂的代名词,每当犬闻令即止时,要给于奖励。
第二,刺激强度必须根据犬的特点分别对待,尤其对幼犬更要注意。当"非"的口令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