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11-27 11:34:49|浏览:83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盘溪路21号附4号
简介: 启翔大自然国际旅行社(重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0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盘溪路21号附4号。
法定代表人为陈兴全,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汽车租赁(不得从事出租客运,道路客货运输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展开
负责旅行社一切事务活动开展监督。
投保范围如下:
(一)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二)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医药费用赔偿责任;
(三)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
(四)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近亲属探望等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住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
(五)旅行者的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六)由于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费用;
(七)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大自然旅行社的地址是重庆渝北区两路镇汉渝路8号。
重庆大自然旅行社是经重庆市旅游局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旅游企业,足额缴纳了旅游质量保证金,并在重庆市旅游局信誉评级中被评为A级信誉,是重合同、守信用、讲美誉的优秀旅游企业。
航班取消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1.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
旅行社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旅客因人身伤亡发生的经济损失、费用;其他相关费用,例如医疗费,必要时近亲属探望的交通、食宿费,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及补办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因行程延迟所导致的费用;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导致的损失;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员的故意行为;
2、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
3、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
4、核反应、核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地下火、龙卷风、暴风等自然灾害;
6、旅游者的犯罪、过失行为或自身疾病;
7、被保险人的旅游服务质量未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8、既不提供全陪或领队,也不提供地陪的散客旅游活动;
9、被保险人委托非旅行社的单位或个人代办旅游业务;
10、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以及上述人员所有的财产的损失;
11、被保险人与他人签订的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不在此列;
12、发生未经公安部门认定或无外来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所导致财产的损失;
13、因保险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
14、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15、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16、被保险人对其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的精神损害。
市民输入需要查询的旅行社名称,点击“诚信信息”一栏,即可查到该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具体情况,包括保费和保险期限。
答:旅行社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
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旅行社责任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 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 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 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的行为。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人、受益人都是旅行 社。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这是强 制性险种。
旅行社责任保险期限为1年。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一)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 (二)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