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12-20 13:11:39|浏览:81
1、社会秩序是一项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基础的神圣权利。但是这项权利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绝非出于自然。 ----《社会契约论》
2、花朵衰败的地方,人类没法生活
3、人类便被分成一群群的牛羊,每一群都有它自己的首领④,首领保护他们就是为了要吃掉他们。凡是生于奴隶制度之下的人,都是生来作奴隶的; ----《社会契约论》
4、任何东西,只要涉及到我感觉的需要,就会让我沉静,只有完全丢开了自己的身体利益,这样的精神快乐,我才品得出其中真正的滋味 ----《一个孤独散步者的遐想》
5、一个瘫痪的人想奔跑,一个矫健的人不想跑,这两个人都想停在原地上。
6、困厄无疑是个很好的老师;然而这个老师索取的学费很高,学生从他那里所得到的时常还抵不上所缴的学费。
7、战争绝不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而是国与国的一种关系;在战争之中,个人与个人绝不是以人的资格,甚至于也不是以公民的资格④,而只是以兵士的资格,才偶然成为仇敌的;一个国家就只能以别的国家为敌,而不能以人为敌。 ----《社会契约论》
8、诚然,当时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像我们现在一样,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并不比人与动物的交往更多,但他仍不会忽视对他同类的观察,久而久之,他就能发现他们之间以及他与女人之间的共同点。当他发现在同种情况下,其他人的做法和他完全相同时,他就自然而然地猜想别人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也都和他完全相同。这个重要的发现,一旦深深印入他的脑海,就会在他的脑海中形成一种比推理更确定却远远更快速的直觉,促使他追寻一种对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最有利的行为方式。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9、我们没有权利把人处死,哪怕仅仅是以警效尤,除非对于那些如果保存下来便不能没有危险的人。 ----《社会契约论》
10、不知道决不是祸害,有害的只是迷惑。迷惑的人往往不是因为他不知道,而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知道。
11、自我主义不能与自尊混为一谈,这两者无论就其本质而言,或其产生的影响而言,都是不相同的。自尊是一种自然的感情,它使每种动物都关注自身的生存,在人类中,它为理智所引导,为同情心所节制,从而产生人性和美德。而自我主义则纯粹是一种相对的,非自然的感情,它产生在社会中,它使个人对自己的重视远远超过对任何其他人的重视,使得人们之间相互冲突相互攻击。自我主义是”尊贵感“的真正源头。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12、法律作为一种规定,它自身的约束力弱于欲望,它只能是限制人们而无法改变人们。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13、如果各种科学可以敦风化俗,如果它们能教导人们为祖国而流血,如果它们能鼓舞人们的勇气;那么中国人民就应该是聪明的,自由的而又不可征服的了 ----《论科学与艺术》
14、上帝是公正的;他要我受苦受难;然而他知道我是清白的。我的信心正是由此而产生;我的心和我的理智向我高呼,告诉我:我的信心决不我欺。因此,让人们和命运去做这做那吧,我要学会无怨无艾地忍受;一切都将恢复正常秩序,轮到我的那一天也迟早要来临的。 ----《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
15、如果流动,就流走;如果静止,就干涸;如果生长,就慢慢凋零,这个世界没有永恒。 ----《忏悔录》
16、温暖的友情和仁慈的心在我们遭受痛苦的时候能够安慰我们。即使在我们欢乐的时候,如果没有人同我们分享欢乐的话,我们也会感到孤寂和苦闷的。
17、可以说,品位是鉴赏力的显微镜。
18、生活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它的价值在于怎样使用它。
19、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的利益。
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 ----《社会契约论》
20、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父权的温和与专制政府的残暴之间差距更大的了,因为服从者从父权中得到的好处远比从掌权者那里得到的好处多得多。————不应该说社会来源于父权,而应该说父权的主要力量来源与文明社会。只有当子女聚集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才能被认为是这些孩子的父亲。父亲是他自己财产的真正主人,他的财产是他的孩子依附于他,除非孩子们顺从他的意志,使他感到满意,否则,他可以不给他们任何财产。然而,臣民则丝毫不能指望从他们的君主那里得到任何类似的恩惠,他们本身以及他们的财产都是属于君主的,至少君主本人这样认为。因此,当君主将少量财富留给他们的时候他们还的感恩戴德,郡主让他们活着就是一种恩惠,剥削他们也是一种公平。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21、因为人不知道善,所以人必定是天生邪恶的,人之所以邪恶,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善为何物;他不会给同伴任何帮助,因为他认为他们没有权力要求他去帮忙,或者他认为自己有权得到它想要的任何东西,甚至愚蠢到认为自己是全世界的主人。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22、我说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我的意思是指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我们无须再问应该由谁来制订法律,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我们既无须问君主是否超乎法律之上,因为君主也是国家的成员;也无须问法律是否会不公正,因为没有人会对自己本人不公正 ----《社会契约论》
23、众意与公意之间往往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是个别意志的总和,它只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但是,把这些个别意志中的正负抵消掉,剩下的部分仍然是公意。 ----《社会契约论》
24、如果允许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长生不老,试问谁愿意接受这件不吉祥的礼物? ----《爱弥儿》
25、上帝造就了我,而我却将模子打破 ----《爱弥儿》
26、上帝创造了我,然后将模子打破 ----《爱弥儿》
27、政治组织的建立视为民众与他们选举出来的首领之间达成的真正契约,他们双方都约束自己遵守其中规定的法律,而这种法律则是联结他们双方的纽带。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28、我们希望人们品行善良么?那末,我们首先应该让他们热爱国家,但是,如果国家对于他们和对于外国人一样,如果国家只是给他们对任何人都不能不给的东西,他们又怎么会爱国呢?假如他们甚至连社会安全的权利也享受不到,生命、自由和财产都任凭有权力的人们摆布,不能(或者说,不允许他们)得到法律的保障,那就更糟糕了。他们要尽文明的社会状态的义务,却连自然状态中的一般权益都享受不到,也不能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陷入一个自由的人所能设想的无可再坏的情况。这时,在他们看来“国家”二字就是纯然可憎可复可笑的东西了。 ----《论政治经济学》
29、强力并不意味着权利,而只有合法的权力才能产生义务。 ----《社会契约论》
30、读书不要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这样的读书使我获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