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5-07-16 13:00:23|浏览:73
2020年评选,江苏入围的16所高职院校,其中排名靠前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入围l4所高职院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靠前;浙江丶山东、重庆、四川丶河南有5所以上的入选。
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有: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天津市职业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
高职院校是指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院校包括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它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分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
双高职院校的意思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计划(“双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亦是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决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并联合实施。计划旨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福建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1所
福建只有1所学校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入选了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档次为C档。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群名称 档次 省份 城市
1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航海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 高水平学校(C档) 福建省 福州市
2、福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4所
福建共有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等4所学校,入选了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其中A档1所,B档3所。
说明:同一档次内按国务院省级行政区划顺序及校名拼音排序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群名称 档次 省份 城市
1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高水平专业群(A档) 福建省 福州市
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软件技术 高水平专业群(B档) 福建省 福州市
3 黎明职业大学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高水平专业群(B档) 福建省 泉州市
4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加工技术 高水平专业群(B档) 福建省 漳州市
3、全国“双高计划”学校名单
“双高计划”是为了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国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高水平的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
“双高计划”比肩普通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是落实“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国家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先手棋”。
1、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天津市职业大学
6、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7、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8、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9、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0、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双高职业学院一共有197所。
回答:双高高职院校有: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天津市职业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
本科高职院校: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为高职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响应教育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规划,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从2012年起开始试办本科层次的专业(与本科院校合办)。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
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而在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则完整的囊括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层次的学历教育。
凭大专分数线,读四年可以拿到本科结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但是成人教育的本科结业证,可以考研、考公务员的,这就是本科高职院校比专科的优势所在。
高等职业教育,简称高职。在中国大陆地区,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专科和本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高职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制)和本科(四年制)毕业证书,并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为高职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响应中国教育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规划,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从2012年起开始试办本科层次的专业(与本科院校合办)。高等职业教育已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而在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则完整的囊括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层次的学历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