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3-04-30 22:12:59|浏览:38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
4、所需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