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3-05-24 18:15:11|浏览:99
1、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财税〔2016〕136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用车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进口车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2、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