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3-12-26 12:30:55|浏览:32
清朝直隶总督是清朝政府任命的地方行政官员,负责直隶省的行政管理和治理。直隶省是清朝的一个省份,辖区包括今天的北京、天津和河北等地区。直隶总督是直隶省最高行政长官,负责管理地方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征收税收和监督司法等职责。其地位和权力在地方行政体系中较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