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03-17 08:36:54|浏览:91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危害人民群众、国家机关、重要设施等公共安全为目标或对象,实施破坏、破坏性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犯罪行为。
该罪分为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爆炸罪:包括制造、运输、贮存爆炸物品,制造爆炸品、爆炸装置等,以及引发爆炸等行为。
2. 杀人罪:包括非法拘禁、抢劫、劫持等手段杀人,或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上实施恐怖袭击。
3. 破坏性犯罪:包括放火犯罪、破坏公共设施、交通工具等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行为。
4. 危险驾驶罪:包括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驾车等危及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5. 破坏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罪:包括破坏电力、通信线路等,导致基础设施故障或瘫痪。
这些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对社会正常秩序和人民生活带来极大危害,因此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