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07-01 00:55:32|浏览:66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为了儿童”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格局,增强全社会儿童保护的意识,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更多关爱,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促进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帮扶对象
对全镇农村留儿童重点是五类农村留守儿童:(1.监护缺失:指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无人监护;2.家庭贫困:指留守儿童为低保、低保边缘、支出性困难家庭;3.心理和行为偏差:指因心理或行为异于常人,需要特别关注的;4学业困难:指欠缺型学困生、性格问题型学困生、无良好习惯型学困生、受外界环境影响的学困生、缺乏动力型学困生等,导致学习成绩不好暂时落后的;5.身体残疾:指重病、重残)进行结对帮扶。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探视巡访防止监护缺失。不断强化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农村留守儿童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对帮扶的留守儿童采取一对一帮扶形式,精心做到“三个一”,即:每月至少与孩子监护人联系一次,了解掌握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与孩子做一次情感陪伴、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活动;每季度至少上门送一次温暖。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家庭基本情况、监护人履职情况、儿童生活就学情况等。
(二)加强关爱帮扶落实权益保护。按照缺什么帮什么的原则,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落实困难帮扶、监护指导、医疗救治、教育矫治、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帮扶措施,对困难单一的,实施单项帮扶措施,对复合型困难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通过合力帮扶、密切配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助力帮扶。各村可结合本村实际,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并积极动员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志愿服务组织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让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到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督导评估。各村要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工作,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帮扶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镇未保办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工作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评比内容,并定期开展调研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