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07-04 01:45:27|浏览:68
教育制度是指由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国家教育活动的各种机构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教育督导制度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所属教育部门,对所在辖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制度。
教育评估制度则是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对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和估量,以保证基本办学质量的一项制度
一、法律常考的几个“标志”
1、历史上,标志着我国现代学制出现的法律:1902《钦定学堂章程》
2、我国当代史上第一个以法律形式出现的教育目的:198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义务教育”的法律:1985《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4、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确立的法律: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5、第一个维护青少年儿童社会权利的国际法律:1989《儿童权利公约》
6、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的专业性的法律: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二、法律常考的“权利义务”之教师
(一)教师的权利:(源自《教师法》第七条)
1、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等。
2、学术研究权。
3、学生管理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报酬待遇权。包括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等。
5、民主管理权。包括: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等。
6、进修培训权。学校不得阻挠教师的进修和培训等。
(二)教师的义务:(《教师法》第八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易混淆点,教师义务)
除此之外,教师同样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其中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这也是教师招聘的常考点之一
学校教育制度是教育制度的主体,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各级各类的学校系统具体规定的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彼此之间的关系。
学制的建立,为实现正规的学校教育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学校的教育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主要部分,是接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而系统实施的。提起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阶段。
中国古代的教育理念,从开始的贵族教育的平民教育,那使得人们认为只有那些贵族才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一般的平民是不需要接受教育的,后来孔子的出现打破了教育的特权性,人们逐渐的认识到教育是平等的,人人都可以接受平等的教育。这就是中国古代教育理念的发展。
由此产生的教育制度,从原来的私塾到学校,从个人办学到国家办学。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
九年义务教育重在培养人才。7、8、9年级的学生正是心理转向阶段,所以学校办“特色班、重点班、提高班、快慢班”是有悖教育准则的。教育部三番五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止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招收择校生。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了开展心理教育必须坚持九条基本原则。九年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每个都应享公平善待。
教育制度的特点有客观性、规范性、历史性、强制性四点,具体如下:
1、客观性指教育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东西,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定时代的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的;
2、 规范性指任何教育制度都是其制定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的,是有其一定的规范性的,这种规范性主要表现为入学条件(即受教育权的限定)和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的日益标准化;
3、历史性指教育制度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又要满足其制定者的需要,体现一定的规范性,而客观性和规范性的具体内容又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就会有不同的教育制度,就需要建立不同的教育制度;
4、强制性指教育制度作为教育系统活动的规范是面向整个教育系统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它独立于个体之外,对个体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作用。
教育机制是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包括教育的层次机制、教育的形式机制和教育的功能机制三种基本类型。三类机制以及每类机制中的三种机制各自有着不同的内涵,又有着必然的联系。教育的层次机制主要包括宏观教育机制、中观教育机制和微观教育机制;教育的形式机制主要包括行政—计划式机制、指导—服务式机制和监督—服务式机制;教育的功能机制主要包括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制约机制。教育机制与教育体制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它们之间又是紧密相关的。探讨教育机制理论,有助于正确认识教育机制改革的内容,把握教育机制改革的规律,理清教育机制改革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