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07-05 19:37:42|浏览:76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强。
4.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抗压能力与应对突发情况的危机处置能力强。热爱学生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资格要求
1.专职辅导员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022年毕业且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专职学生(研究生)辅导员应具有陕西师范大学主干学科专业背景,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应具有英语语言文学或俄语语言文学专业背景。
2.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资格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3)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应为心理学专业,具备一定的心理教育教学、心理咨询辅导、危机干预能力。
应聘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人员本科专业分类、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并在附件中上传成绩单,学校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