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09-20 19:04:53|浏览:53
今日头条作者创业者共享联盟为您回答。
资本,是公司法中一切权利的源头,没有资本就没有公司,没有资本也没有股东。有了资本,才有了股东,有了资本的多寡,才有了大股东小股东之分。有资本,那么针对公司的话语权,资本越多,话语权越高。那么,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只有少数资本的小股东,在公司中不具有话语权,如何在公司中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首先我们看下公司法中对于小股东的保护:
第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新法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被拒绝后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此外,新法117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些都有利于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信息,从而能够及时维护自身利益。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新法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此项规定允许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提交提案来参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防止经营者对公司过度控制有着重要的遏制作用。
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新法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纠正以前的表决弊端。
第四,中小股东诉讼权。根据新法规定: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经营者不行使诉权,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小股东有权通过诉讼捍卫公司和自己的权益。该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通过诉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和信心,对于违规侵犯公司利益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威慑力量。
第五,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被限制或排除。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例如: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股东、董事和公司进行交易。这种利益冲突绝大部分发生在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者和公司之间,为了防止资本被滥用,必须排除与该表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的表决权。新法16条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保,被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股东会为决定该事项而进行的表决。
第六,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新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七:异议股东的退股权。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有其中之一行为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股东因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必须收购该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这样规定健全了中小股东在法定情形下的退出机制,有利于遏制大股东肆意侵害小股东的行为的可能性,而且退股权引入了诉讼解决的机制,增强了具体制度的可操作性。不过法律允许退股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可以考虑将公司其他影响股东根本利益的行为作为股东退股的法定情形。
从公司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也在努力地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努力达到平衡。但是能否有效防止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利益呢?我觉得还是有所欠缺,尤其是很多权利都求助于司法手段进行维护,这样不仅费时费力,也给小股东的举证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并且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方式通常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小股东很难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
小股东提高自己的话语权,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更加简单方便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小股东之间的联合。小股东之间,通过股东表决权代理、股东表决权征集等方式,取得较多的投票权,从而对抗大股东的议题,达到维护小股东权利的 目的。
第二:特殊的章程设计。在公司设立之初,通过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方式,设定与资本份额不一致的投票权,加强小股东的投票权,或者通过设立小股东特殊议案的一票否决权来加强小股东的权利。
究竟选择何种方式来维护小股东的利益,要综合整个股东背景以及公司的管理模式来考量,要在维护小股东利益与公司的经营效率之间达到平衡,没有完美的公司架构和运营模式,只有适合自己的公司架构和运营模式,其他公司的架构只能作为我们设立公司的参考,而不能够直接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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