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10-21 20:29:00|浏览:96
文化设施一般是由政府部门出资修建的,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空间,让更多的文化学习爱好者参与进来。
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和首要任务,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和文化发展成果的共享程度。
第三章 管理与维护
第八条 设施管护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将区镇(街道)和村(社区)设施管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转。
第九条 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对配备的报刊、出版物、桌椅、电脑、电视、空调、投影仪、展架、文体器材等公共文化设施财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 区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在醒目位置悬挂设施功能分布图、开放时间、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名录、业余群众文艺团队名录、文化志愿者名录、群众意见反馈、监督电话等。
第十一条 区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公共文化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开展消防演练,保证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开展与其管理的文化设施功能、特点相配套的服务项目,但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的性质、功能、用途。
第十三条 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是开展公益性文体活动的主要阵地,不得出租用于开展其它经营活动。使用单位运作产生的各项收入,应当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市文广旅等部门应依法对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电影院、剧院、文化城、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书城、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文化体育广场、体育馆、游泳健身中心、公园、社区文化宫、社区阅览室、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站、村落文化宫、农家书屋等建设。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指由各级政府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和首要任务,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和文化发展成果的共享程度。 这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把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以“人人享受文化,人人参与文化,人人建设文化”为理念,着力构筑“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不断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然包括,只有大的广场才能安装一些小孩,老人一些运动器材,只有大的广场才能容纳更多的人去游玩,娱乐,休闲每但夜幕降邻的时候带着一家大小出去走走,放松一下心情,锻练锻练身体,跳跳广场舞听听音乐,多好的一件事啊,所以公共文化设施必须要包括广场。
公共文化设施不包括庙。因为:
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的类型主要有:
1、固定文化设施、流动文化设施、数字文化设施。
2、固定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文化大院、文化室等。
3、流动文化设施。包括舞台演出车、流动图书车、流动展览车、流动放映车等。
4、数字文化设施。包括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公共电子阅览室等。
《规划》以“一江两岸”为廊带,以新老城市中心为核轴,以各区城区为区域分中心,构成“一江一廊、两轴两核、多心多节点”的文化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
其中“一江一廊”指珠江文化景观带和中心城区前后航道滨水文化长廊;“两轴两核”指传统文化轴与现代文化轴,北京路传统文化核和珠江新城现代文化核;“多心多节点”指广州市各区域文化功能集中、文化特色鲜明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各特色功能片区的文化服务节点。
《规划》按照“一区一定位”的思路,对各区文化设施布点设置作出了指引——越秀区建设广州市(越秀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海珠区建设传统与现代兼容并蓄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集聚区;荔湾区建设广州市岭南文化中心区(荔湾片区);天河区建设都市文化活力区;
白云区建设现代文化创意集聚区;黄埔区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区;花都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花都片区);番禺区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南沙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从化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从化片区);增城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增城片区)。
公共文化设施通常归属于文化部门或相关执法管理部门。具体归属部门的安排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部门:1. 文化部门:主要负责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如文化部、文化局等。2.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等教育机构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如教育部、教育局等。3. 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如城乡建设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4. 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内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如国家旅游局、省、市旅游局等。5. 生活服务部门:负责社区、街道等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如民政部门、社区办等。总的来说,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公共文化设施属于文化产业。
公共文化设施故名思意就是免费为群众提供文化学习的平台.例如"书籍""桌椅"。
文化设施一般是由政府部门出资修建的,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空间,让更多的文化学习爱好者参与进来。
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平台和首要任务,是展示文化建设成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和文化发展成果的共享程度。
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的创作
公共文化设施管护主要是指对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和保护的工作。具体来说,公共文化设施管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维修和保养:对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日常的清洁、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用户的安全和舒适。
2. 设施管理和安全:管理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制定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确保设施的安全和秩序。
3. 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对公共文化设施周围的环境进行整治,包括垃圾清理、绿化美化、景观建设等,提高设施的整体环境品质。
4. 用户服务和活动组织: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咨询、指导、活动组织等,提升用户的满意度和参与感。
5. 设施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推广公共文化设施,提高设施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总之,公共文化设施管护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使用体验,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