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11-01 08:23:22|浏览:36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被我校录取前应从已就读的学校办理完退学手续。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报考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税务硕士(MT)和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条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