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11-13 16:35:51|浏览:71
第一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加快湖州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开创旅游新局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性质作用
经批准后的规划是指导湖州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旅游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活动中,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对照实施。
第三条规划编制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旅游规划通则》等国家标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旅游1998-2002年发展规划和2010年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旅游发展规划思路暨五年行动纲要2003-2007》等上级规划;《湖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旅游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市级相关规划与文件;各区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各地各部门相关规划。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与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湖州在杭湖宁城市发展带率先崛起和加快南太湖旅游经济崛起的战略要求,从“大格局、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出发,充分发挥资源与区位优势,坚持特色创新、产业提升、结构优化、合理布局,努力将湖州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越、文化个性鲜明、旅游产品丰富、设施服务一流,在长三角具有不可替代的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生态旅游强市,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第五条规划原则
(1)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弘扬个性特色。
(2)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3)产业互动与区域协作(联动)相结合,构建大旅游、大市场格局。
(4)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推进旅游经济发展机制。
第六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6年-2010年
中期:2011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第七条旅游业发展现状评估
1、成绩:近年来,湖州市旅游业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和良好发展态势。2004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旅游者850.94万人次,入境旅游者8.05万人次,分别比2003年增长21.0﹪和68.3﹪。旅游创汇3130.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1.3﹪;国内旅游收入48.5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