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12-03 14:04:02|浏览:68
根据缉私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青岛海关缉私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青岛海关缉私局主要负责青岛关区反走私工作,下辖烟台(常驻工作地点含龙口地区)、威海、日照、济宁、黄岛、流亭机场、荣成、青岛大港海关缉私分局,是一支专司打私工作的公安执法力量。自组建以
来,侦办多起在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走私犯罪案件,取得丰硕打私成果,为维护地区进出口贸易秩序、保卫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
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9名,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将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青岛海关缉私局所辖地区工作。招聘岗位数量、薪酬待遇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户籍不限。
(三)年满18岁,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
(四)文职辅警岗位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设计类专业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明显纹身,符合警察体检标准。
(六)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录用: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
(2)退役军人、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有缉私工作经历人员;
(3)持有准驾A2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娴熟者;
(4)烈士和因公牺牲缉私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违法违规曾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违反海关公务回避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