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5-08-08 00:31:09|浏览:53
1、有证据证明你再用人单位工作,即你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
2、在工作期间,劳动者负伤。可以认定为工伤,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则。
3、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伙食补助费根据江西省公务员差旅伙食标准;七到十级是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含伤残津贴)分别是: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七级为6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为4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为2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为1一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七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法有关于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的相关规定: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所以 用人方说按劳动法规定每天只给赔偿50元 是不合理的。
建筑工地农民工可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这样可以在出现意外或者疾病时得到保障。
2 建筑工地是一个高危险性的工作场所,农民工在工作中容易受到伤害,因此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在出现意外伤害时得到保障。
3 同时,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容易患上各种疾病,因此购买医疗保险可以在患病时得到保障。
4 建议选择正规的保险机构购买保险,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且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和风险程度购买适当的保险金额和保障范围。
不属于农民工。因为建筑工地管理人员属于建筑公司在编职工,企业会为这些管理人员缴纳社保的。所以,这些管理人员不属于农民工,属于建筑企业职工。
合法。基建工地,建筑工地,矿山矿井和高空等体力劳动,高危作业,有毒有害工作。这也是对年龄大的劳动者的关爱,让他们转型去从事一些服务型体能消耗小,安全系数大的轻松工作,如保安门卫,环境卫生,市政绿化等等,从重体力转型为轻体力工作。
在工地上,年龄大的劳动者,工作时间长,风吹雨淋日晒,体力消耗大,在工作中最容易出安全事故,临场工作时反应,应变,灵活性都不如年轻人,在遇情况时机灵性和应变性不如年轻人,发生安全事故多。国家政府部门经过慎重调研和关爱目的,制定了大龄劳动者不能进入工地作业,可做其他轻微劳动。
今年在任何工地都在逐步实行管理体系,男60岁,女55岁,施工单位一律不劳务聘用。
建筑工地农民工没有年龄限制,只要能胜任所做的工作就行,现在我国老龄化日趋严重,大部分年轻人都去工厂从事技术工作,相对来说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在年龄上就会偏大一些,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我个人认为60岁的农民工去建筑工地只要身体允许完全可以。
按照建设部、人社部、工会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规定,用工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打卡发放工资,避免拖欠。因此,若用工单位不签合同,可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工地管理人员可以从农民工中选出来,比如工种带班、施工现场放线配角等可以是农民工,但是大多数管理人员都是从事至少3年以上的专业建筑技术人员,分资质高低和年限长短,来确定职位上下。
不可以
在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在企业中工作,那么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与劳动者的户籍身份没有关联。农村户籍仍然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到城镇职工养老待遇,前提是要累计缴纳过15年及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保。 所以未来一定要解决农民工的社保问题。如果因为看流动性的问题,无法在一个地方固定缴纳五险一金,那么国家应该强力要求在农民工的户籍地,企业必须给予缴纳社保,包括使用人力资源机构来代为缴纳社保。一个完善的社保保障体系对于农民工来说才是公平的待遇。因为在社保体系中有着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申请劳动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信访局信访。6、向烟台市政府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