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5-08-31 07:21:59|浏览:50
最新全国警校排名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二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三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警察)
四 山东警察学院五 广东警官学院六 云南警官学院七 江苏警官学院八 湖北警官学院九 浙江警察学院十 福建警察学院<先本科再专科 后司法> <专科的前十名>一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二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三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四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五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六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七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八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九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十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警校本科的只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专科> 一 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三 武汉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五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六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七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八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九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 福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材料补充:
1、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安类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学院前身为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创办于1958年,历经安徽省公安学校、安徽省民警学校、安徽省政法干校、安徽省警校(安徽大学公安学院)等时期。2004年6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置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安徽省首批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安徽省司法学校、安徽省警官学校和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的。
中专警校不能考大专警校。
因为大专警校和本科警校都是公办大学,由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管理。中专警校很多都是民办自己创建的,并且中专警校明显就业非常受限,大专警校和本科警校都是只招收普通高中高考的应届生,不接受中专对口高考和专升本学生,所以中专警校不能考大专警校。
我国公安类大专警校比较少了,司法类大专警校比较多。公安类有宁夏,内蒙古,陕西,青海,西藏,甘肃,天津,河北,安徽,黑龙江等10个省警院。司法类就多了,大约16所左右。一般优先选择本省的,尤其是提前批的,以后考警察有优势。入警率高。
目前西藏只有一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青岛市没有3+4警校。
3+4警校主要指如下类别警校: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等;
(3)其他: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警官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北警官学院、江苏司法警校、江西司法警校、司法警校、河南司法警校、浙江司法警校、广州司法警校、天津司法警校、湖南司法警校、乌鲁木齐司法警校、江苏省司法警校、郑州司法警校、镇江司法警校等;
(4)警校是警察学校的简称,在中国主要有公安类院校和司法类院校,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属于公安现役院校。
目前只有甘肃警察职业技术学院对外招生,是专科。一般分数需三本线以上,身高170以上,女160,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没违法犯罪记录即可。 警校毕业都需考公务员才能成为警察,考不上的自谋职业。不包分配了。
山东警察学院,山东司法警官学院,山政警官学院,这三所在济南,山司法新校区在章丘。这些都是招收高考生的,是专科和本科。
补充:
录取条件:
只要上专科军检就可以报。
一般都是本科军检线下40分。
专业:
专业很多,比如交通管理,就是交警类;比如治安管理,就是治安警察;
比如刑事技术,就是现场勘查、生物比对等;
一、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省警官学院市湖北省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创办于1949年7月,建校以来为政府公安机关和其他行业培养了15万名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设25个中层直属机构,侦查系、国际警务系、刑事技术与情报系等9个教学系部。
录取分数线:2019年理科最低分502分(最低位次54913)、文科最低分541分(最低位次12236)。
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创建于1981年,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建校以来为公安战线和司法系统等法政单位培养了10多万名政法专门人才。设有警察管理系、司法管理系、司法侦查系、信息工程系、警体部、思政部、继续教育部及《警官教育论坛》编辑部等教学科研单位。
录取分数线:2019年理科最低分286分(最低位次163440)。
有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浙江警察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为中国四所开展体制改革试点的警校之一,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高等应用人才、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49年5月的杭州公安人员训练班;1949年底更名为杭州人民警察学校;1950年更名为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1955年更名为浙江公安学校;
1959年浙江公安学校、浙江政法干部学校(筹)合并组建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1966年学校停办,1974年复办;1985年建立浙江公安专科学校;
1994年更名为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办大专学历教育;2000年浙江人民警察学校并入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更名为浙江警察学院;2011年3月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
2、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
经过三十余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奋力建设,学院总体办学水平和实力位居全国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前列;
是全国司法警官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一所省部共建院校、唯一一所开展警察类专业省内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院校,是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