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5-09-10 01:17:10|浏览:48
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是经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由“全国亿元乡镇”--东莞市凤岗镇雁田和东莞市新世纪经济拓展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全寄宿制学校。
该校位于东(莞)、深(圳)、惠(州)金三角之中心--东莞市凤岗雁田境内,交通十分方便;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
该校是东莞市最早创办的新型民办学校,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迄今已成立东莞市规模最大的民办学校,校园占地500余亩,已建校舍近10万平方米;办学层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现有教学班70个,学生2500余名,教职工400余名。
该校从“素质全面、个性鲜明、适应社会”的培养目标出发、切实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各教学大纲,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既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注意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已形成电脑、英语和艺术教育特色。
为了借鉴国外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手段,该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签订了教学合作协议,这将有助于该校进一步提高电脑和英语教学水平,从而形成更为鲜明的英语各电脑教育特色。
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是广东省众多民办学校中的佼佼者之一。创办以来,她以现代化的设施设备、高水平的师资、严格而高效的管理和骄人的办学实绩,赢得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信赖与支持,得到了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探索普教办学新路的征途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学校现已获得“广东省首届十佳民办学校”、“东莞市一级学校”、“东莞市文明单位”、“全国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实验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东莞市绿色学校”、“东莞市无毒学校”、“东莞市园林式单位”、“东莞市安全文明小区”等光荣称号。
学校位于东莞市东南端的凤岗镇境内,校园占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办学层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四个学段。学校拥有学生近3000人,另有港、澳、台等两岸三地及外国留学生200多人。14年来,学校按照省一级学校的标准改善办学条件,相继建起各种功能室与体育活动场地,配齐各种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学校还为每位教师配备计算机,在所有教室安装现代化多媒体演播平台,实现了教学现代化、数字化、无纸化和高效化。学校环境优美,人文氛围浓厚,其自然环境与人文精神的完美结合,被《中国教育报》记者誉为极具“个性发展教育”的学校文化。2004年,国家副总督学郭振有视察学校时赞道:“东莞有这么好的一所民办学校,这是民校之光,学子之福啊!”
2007年取得的教学成绩:高考,上重点线人数达成度为367%,上本科以上线人数达成度为193%,上大专A以上线人数达成度为152%,上大专B以上线人数达成度为142%;省定高分段(605分以上)人数,列全市36所高中的前六名。同时,沈载然、张琼、辛元燮、唐慧君等分别考取了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全国重点名牌大学和成为东莞市的学科状元;中考,总平均分超东莞市37.1分而继2004年后再次捧回“东莞市初中教育质量一等奖”和“东莞市文明单位”两面锦旗;2008年,周盈莹、邱雁卿由于屡夺电脑竞赛全国一等奖,分别被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提前录取!
东莞的民办老师一个月有4000的样子,久了应该会多点。
如果有关系转成正式的老师的话,一个月应该有8000。
教育方面环境比较好,毕竟挨着深圳广州(东莞在深圳广州中间),这边的治安不怎么好(跟内地比),消费水平不怎么高,一般,花销那就要看你自己了。500,1000,10000,还是100W,那要看你怎么花销了。这个不好说。
一点,就代课老师的工资是正式编制的老师的1/2,或者2/3。福利方面也这样,正规编制的老师年薪都在10W左右。
公交线路:3号线 → 深惠2支线 → m361路 → 公交快线7路 → 59路,全程约86.5公里
1、从横岗大厦步行约230米,到达横岗站
2、乘坐3号线,经过5站, 到达吉祥站
3、步行约180米,到达吉祥地铁站
4、乘坐深惠2支线,经过1站, 到达龙岗汽车总站
5、乘坐m361路,经过10站, 到达凤岗汽车站
6、步行约300米,到达凤岗汽车站
7、乘坐公交快线7路,经过15站, 到达市汽车东站
8、步行约70米,到达市汽车东站
9、乘坐59路,经过13站, 到达篁胜酒店站
10、步行约570米,到达东莞市
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时间到了,无论单位同意或者不同意,劳动者都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