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5-09-11 10:35:15|浏览:32
议会制有议会君主制和议会共和制两种。
前者是国家元首世袭继位,后者由议会选举产生国家元首。
如18世纪以来的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君主制,而美国是典型的议会共和制。机关,由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
议会制是一种以议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由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的政治制度。
作为国民的代表机关具有最高权力机关性质,享有立法权、组织和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力;国家元首与行政首陋分任,前者只代表国家,没有实际权力,也不承担实际政治责任;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政党领袖通常是行政首脑;政府全体成员共同就其工作对议会负责。
欧洲议会制的国家:
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北欧及大部份东欧国家(如波兰、捷克、匈牙利等)。
议会制,也称“代议制”。以议会为国家政治活动中心、政府须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治制度。近现代意义的议会是由中世纪欧洲封建国家的等级会议发展演变而来,这种演变首先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实现的。
议会制国家的宪法通常都规定:议会由两院组成,经普选产生的议员是“国民意志”的代表者。议会作为代议机关享有立法和组织、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议会对政府有制约作用,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在议会对政府的主要施政方针不支持,或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除非解散议会,政府必须总辞职。政府内阁制的形成标志着议会制的确立。
英国人。
一般意义上,人们多数认为议会制开始在1714年的英国同一时期的瑞典也已经拥有类似的政治制度,但影响不大。
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一世不会说英语,内阁中一名大臣负责主持内阁会议,逐渐就发展出首相一职。随着议会的逐渐民主化和议会权力的增大,议会开始控制政府,并最终能够决定国王必须任命谁来组建内阁。也就是最初的议会制。
英国的议会制度是两院制。
英国议会
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
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
英国议会(THE PARLIAMENT OF UNITED KINGDOM)又称威斯敏斯特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国会为两院制,英国议会由上院 (HOUSE OF LORDS)(贵族院)、下院(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和君主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英国议会创建于13世纪,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被称为“议会之母”。 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
1689年为限制英国王权,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法案》。对国王在经济、政治、宗教等事务中的权利进行了严格的限定,确定议会拥有最高权力的基本原则,并对公民应有的权利做了明确规定。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政权在英国建立起来。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议员不由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
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年。
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监督财政和政府。
英国全国被划分为多个选民人数基本相同的选区(选区的划分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决定),每个选区选举一名下议院议员。大多数选区议员是一个政党的成员,但是没有政党背景的人士也可以参加选举。
通常情况下,英国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该党领袖被国王任命为首相。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
特点是:以议会内阁制为核心;责任内阁制为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首相负责组成,责任内阁制对议会和首相负责;首相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内阁控制下院等。
作用:内阁掌握实权,国王统而不治,虽是国家元首,但只是象征,没有实权只在对外交往代表英国,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起到维系英联邦的作用。
国会为两院制,英国议会由上院 (HOUSE OF LORDS)(贵族院)、下院(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和国王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英国议会创建于13世纪,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被称为“议会之母”。
现今世界上采取总统制的议会制国家有美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危地马拉、博茨瓦纳、巴西、智利、阿根廷等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和大多数中亚和非洲国家。这些国家总统制的主要特征,特别是总统是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这一点都是一致的。
但在其他方面,如贯彻权力分立原则的程度,总统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具体关系以及总统产生的方法等,则互有区别,甚至在某些方面或在某种程度上与议会共和制相接近。
议会制,也称“代议制”。以议会为国家政治活动中心、政府须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治制度。近现代意义的议会是由中世纪欧洲封建国家的等级会议发展演变而来,这种演变首先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实现的。
英国的等级会议始于13世纪,它由僧侣、贵族、平民三个等级组成。到14世纪,等级会议发展成两院制议会,但这时的议会还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不是资产阶级的议会。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后,议会才取得最高地位,并在英国确立。议会制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议会制国家的宪法通常都规定:议会由两院组成,经普选产生的议员是“国民意志”的代表者。议会作为代议机关享有立法和组织、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议会对政府有制约作用,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在议会对政府的主要施政方针不支持,或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除非解散议会,政府必须总辞职。政府内阁制的形成标志着议会制的确立。
大多数欧洲国家(如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北欧等)、日本、加拿大、澳洲、纽西兰、以色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土耳其、大部份前东欧国家(如波兰、捷克、匈牙利等)、波罗的海三国和牙买加等.
优点
政府首长(首相/总理)由立法机构最大政党的党魁出任,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在立法机构得到支持。
政府全体内阁成员也是从议会议员中产生,议员执政可避免议员逐渐与实际社会脱节。
行政和立法机构有联系,可提高政府效率和避免政变发生。
称职的政府首长可以不限任期。
虽然任期不限,但立法机构可随时罢免不称职的政府首长,不像总统制有不能在任期届满前使其下台的缺点。
单次选举消耗之经费比总统制少。
实行议会制的国家大部份成功。
是解决三权分立行政及立法机关之间矛盾的其中一种方法(在议会制之下,行政机关的领导来自立法机关的多数派。行政、立法并不完全分离。现代一般认为,成功和稳定的自由民主政制不一定需要彻底的三权分立。事实上,除了政党没有严重冲突的美国以外,所有开始实行民主便使用总统制的国家,它们的首次民主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相反议会制的成功率反而较高)
缺点
二次大战前,议会民主制在欧洲大陆遭遇到的挑战是小党执政所带来的政治不稳定和极端政党的上台。各政党间的不合作导致了所谓“少数议会民主制”的产生,小党执政往往导致政府遭到议会频繁的不信任投票,从而引起一波又一波的政治危机。在一战后的欧洲,由于这种议会民主制初次尝试的失败,在很多国家引起极端势力通过民主体制取得政权,却可逃避民主制度的制约。
在议会中反对党占多数时,必然导致政府改组、倒台或议会提前解散中的一种结果,容易引发宪政危机。
在议会中执政党占多数时,反对党很难制衡执政党,并且反对党会因为席次过少而很容易被边缘化。
行政长官不固定的任期容易形成某个政党长期独裁的局面。
行政上很难趋向专业化,因为议员的行政专业性远不如技术官僚。
一旦发生政党轮替,就对政策的连贯性造成不利影响。
议会制比较容易形成政党冲突。
议会制容易形成立法部门操控行政部门的情况。
长远所消耗的选举经费比总统制要来得多。
德国实行的是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之政体相近的还有印度等国家),不是议会制总统制(没有此说法),更不是半总统半议会制(这种政体典型的国家是法国,总统主外,总理主内,权力中心在总统)。
民主共和制是跟君主制对立的。君主制有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制(典型的是英国)。民主共和制,根据权力中心,又可分为总统制共和制(典型的有美国),议会制共和制,半总统制,委员会制(典型的有瑞士)。德国属于议会制共和制,国家元首是总统,但属于虚位元首,无实权。国家权力中心在议会,而总理又是由议会产生的,所以总理掌握实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