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3-12-27 16:42:00|浏览:66
宋朝兵役制并不是完全的选民为兵制度。尽管宋朝的兵役制度中有选举的成分,但并不是所有的士兵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宋朝的兵役制度主要由义务兵和雇佣兵两部分组成。义务兵制度是宋朝重要的兵源制度之一,它依靠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指挥,通过军役调发和选拔的方式,从自愿服役的公民中选拔适龄男子入伍。这些义务兵通常由地方政府组织的评定机构进行选拔,一般要求身强力壮、有军事训练基础、无重大罪过等条件。他们通常在遭受外敌入侵或内乱时起到主力作用。
除了义务兵制度,宋朝还存在着雇佣兵制度。为了应对外部威胁和内部动荡,宋朝不时会雇佣来自辽国、西夏、南诏等地的外籍兵士。这些雇佣兵通常是根据军功和军事功底来选拔和任用的,他们的雇佣期限通常较短,任务完成后即解雇。雇佣兵虽然在军事上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并不像义务兵那样与地方政府和民众有紧密的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义务兵和雇佣兵之外,宋朝还有一些其他特殊的兵役制度,比如连坐制。连坐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当地方政府面临危机时,会从各家各户中选派一人入伍,作为替罪羊来服军役。这种制度强调了社会的集体责任和公共利益,但在实际运行中也可能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综上所述,宋朝兵役制度是由多个组成部分构成的,其中包括义务兵制度、雇佣兵制度以及其他特殊的兵役制度。其中义务兵制度是选民为兵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并不是所有士兵都是通过选举获得的,仍有其他渠道和方式来补充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