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12-22 22:04:44|浏览:41
① 江苏属于长江流域的33县是:太仓、昆山、常熟、吴县、吴江、沙洲、江阴、无锡、宜兴、武进、金坛、丹阳、丹徒、扬中、句容、溧阳、溧水、江宁、高淳、江浦、六合、仪征、邗江、江都、泰兴、泰县、靖江、如皋、如东、南通、海门、海安、启东;属于淮河流域的31县是:丰县、沛县、铜山、邳县、雎宁、新沂、宿迁、沭阳、东海、赣榆、灌云、灌南、响水、滨海、涟水、阜宁、盐城、射阳、大丰、东台、建湖、泗洪、泗阳、洪泽、淮阴、淮安、金湖、宝应、高邮、兴化、盱眙。近年来有些县改为市、改为区,县名亦或有变,为保持与所出县志名称一致,今仍按原名排列。
由上表可知,在1644—1993年这350年时间中,江苏省江淮两个流域共受严重水旱灾害115次,其中长江流域53次,淮河流域62次,淮河流域要多于长江流域:换言之,长江流域大约七年发生一次较为严重的水旱灾害,而淮河流域这个周期却只要六年。另外,从全省范围看,这350年中,发生灾害的年份共有92个,而两流域同时受灾的年份却只有21个,其它大多数年份都只是一域受灾。这说明江苏南北的气候虽有一定的共同性,但差异性却要更大些。当然,如果将两流域同时受灾和一域受灾两种情况都加以考虑,则每隔3—4年江苏就有可能发生一次较为严重的水旱灾害,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年数。
由上表我们还可知道,在这350年中,长江流域共发生水灾29次,旱灾24次,水灾多于旱灾;淮河流域共发生水灾51次,旱灾11次,虽然也是水灾多于旱灾,但水灾却是旱灾的数倍,远远超过了长江流域的水旱灾害比。以前有人以为淮河流域多水灾是受黄河夺淮的影响,但1855年以后,黄河回到山东人海,江苏淮河流域的水旱灾害次数仍为21∶7,水灾是旱灾的三倍,虽比1855年前有所减少,却仍比长江流域要高出许多。其中原因,主要还是与淮河流域降水变率大、受水条件差有关。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虽然淮河流域年降水量不如长江流域大,但发生水灾的可能性却比长江流域大,在这个地区,防水比防旱更加重要。如果我们再比较一下两个流域同时遭灾的情况,又可发现:在21个共同受灾年份中,只有1971年是南旱北水,其它年份南北灾害的性质都是相同的,或同为水灾,或同为旱灾。这是因为如果南北皆灾,往往是在同一种气候条件下,为一种大尺度范围的天气系统所控制,因而造成的灾难性质也相同,如1954年江淮同发大水,就是因为“7月份鄂霍次克海维持着一个持续高压,使江淮上空成为冷暖空气长时间交绥区,造成连续持久的降雨过程”。①而如果出现南北皆灾,但灾情的性质却不同,则不但在时间上可能有先后的差异,而且天气系统的性质也往往不同,如1971年发生在北方的水灾是因为6月初的连阴雨,②而发生在南方的旱灾则是6月下旬以后的持续高温少雨所致,③二者的成因显然不属同一个天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