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4-02-08 14:11:01|浏览:6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职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操作规定。
一、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时间,定期支付职工工资。
2. 工资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合规的工资支付渠道和方式。
二、工资支付的标准
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职工的基本工资,并依法逐步实施工资级差制度。
2. 工资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工资、奖金等。
三、工资支付的计算和结算
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计算方法,核算职工应得工资。
2. 工资结算应当及时进行,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提供工资明细,并保留相关的工资核算记录。
四、工资支付的保障和权益保护
1. 用人单位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定期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职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无故延迟支付职工工资。
3. 职工对工资支付有异议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解决。
五、工资支付的违法行为和处罚
1. 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者追究法律责任。
2. 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规定
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工资支付关系,但特殊行业或职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工资支付规定。
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由劳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